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补充)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补充)
一、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是多少?
全国举报电话是010-12389。
二、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级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六、“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七、“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九、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当前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出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责?
可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决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倒查,严肃问责。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1.电话举报:010—12389;
2.来信举报: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3.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十三、江苏省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1.电话举报:025-83524730;
2.邮箱举报:jsgashce@163.com;
3.来信举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10024);
4.举报网站:http://jiangsu.12388.gov.cn
十四、淮安市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1.电话举报:拨打0517-80990917(淮安市扫黑办);0517-81330528(淮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2.邮箱举报:740229424@qq.com(淮安市扫黑办);huaiansaohei@163.com(淮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3.来信举报:淮安市生态新城翔宇大道玉兰路6号淮安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23000);
十五、淮安区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1.电话举报:拨打110(淮安公安分局);拨打0517-85889569(淮安区扫黑办);0517-85840078(淮安公安分局扫黑办)
2.邮箱举报:haqshb@163.com(淮安区扫黑办)、haqshce@163.com(淮安公安分局扫黑办)
3.来信举报: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8号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23200
4.来访举报: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8号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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