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纪念馆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念馆的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纪念馆,建立良好的秩序,促进学校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纪念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华中分局旧址纪念馆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纪念馆工作人员。
2.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奉献社会。
3.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
5、负责来宾参观的管理工作,为来宾提供咨询、阅览、讲解。
6、负责来宾参观的接待工作,做好各有关单位在纪念馆举办入党、入团等各种仪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7、负责来宾留言和记载接待日记、工作大事记。
8.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
二、华中分局旧址纪念馆解说员工作要求
1.熟悉和掌握纪念馆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各种展品,努力学习与本馆性质和业务有关的学科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2.穿着整齐,仪表大方,有气质,树好职业形象。
3.接待来宾参观热情大方,不卑不亢,以礼待人。
4.接待来宾参观,努力做好讲解工作,要因人施讲。
5.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并做好预约来宾的参观接待工作。
6.爱护展品和设施,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8.做好其它兼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华中分局旧址纪念馆消防安全保卫职责
1.敬业爱岗,牢固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
2.坚持贯彻执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保原则,树立“文物安全第一”的思想。
3.认真学习《文物法》和《消防法》,做到责任心强,业务熟悉。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坚持巡逻,检查监控。
5.严格值班制度,严格监控外来人员,履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6.爱护安保设施,维护保养安保设备,及时排除隐患。
7.熟练掌握安防技能,处理事故果断,上报及时,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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