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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班主任“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班主任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所在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此,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在平时的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到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

2.依法执教,为人师表。规范言行,确保自己无歧视、侮辱、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言行,确保不发生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3.注重安全教育过程管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要清点核实学生人数、观察学生有无异常状况,发现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与家长沟通或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班主任擅离岗位或疏于管理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

4.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要注重及时化解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并注意后续监管,不发生因班主任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未及时化解或化解不力而导致的事故。

5.增强防范意识。在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前,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例如场地安全、实验或活动项目的安全等,严禁将学生带入危险场地、开展危险活动,确保不发生因班主任预见失误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6.切实履行值班、送宿舍、组织跑操和大课间活动等管理本职。在校园内任何时段、任何场所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置,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报告。确保不发生因班主任的视而不见、不及时处置等不作为行为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安全工作的考评

1.本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对班主任绩效考核、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在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不得参加文明班级的评比,班主任不得参加先进评优。

3.学校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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