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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家校联系制度

1.学校与家庭通过家长学校、联系本、上门家访、家长开放日、电话等多种形式相互联系,双方互相交换教育意见。

2.学校与家庭联系做到经常化,一学年对每位学生家访至少一次,并有家访记录。

3.发现情况,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及时上门家访。对于特殊学生应建立家校联系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在家的各种表现,以便共同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教育手段。

4.每学期召开家长会不少于1次,一般情况以年级为整体,统一思想,统一主题,以班级为单位,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

5.家长会形式可根据各班具体情况而定(部分或全部),一切从效果出发。会前应精心组织准备,同年级集体备课、讨论有关事宜,保证会议安排得合理紧凑,井然有序,气氛融洽。

6.家长会上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均应准时参加,向家长汇报本班学社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各科教学情况,并适时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良策,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7.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家长来校活动,对邀请来访的家长,教师应热情接待,态度诚恳,如实汇报学生在校的情况,并耐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善于接受家长提供的合理的教育教学建议。

8.开展家长来校活动时,视情况可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干部参加活动,家长委员会按计划要求定期展开会议。

9.对于家校联系活动的一切情况均应及时记录,并作资料存档。

10.学校不定期检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家校联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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