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校、区、市三级微型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0] 点击数:
各处室、年级组、学科组,各位老师:
《四星高中标准及评价细则》第四部分第20条要求:每位教师每年要有个人研究专题,80%的教师要有研究成果(可以以校园网署名文章为依据),市、区教研室文件通知:各高中学校要加强课题研究梯队建设,对全体教师提出校级专题研究的要求。依据上述文献,学校将“问题即课题”的思想纳入到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中,要求全体老师人人开展微型课题研究。希各位教师注意慎重选题,选题立足于改进教育教学实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课堂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自身专业化发展。
微型课题申报、研究、结题工作将纳入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考核。
2012年起,将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凡申报区级以上课题须有主持校级课题经历,或参与过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否则不予推荐申报。
申报办法:
1.全体教师,个人申报。
2.报送教科室时间:申报区、市级为3月11日前;
校级第一阶段为3月11日前(高一年级),第二阶段为6月30日前(高二、三年级)。
3. 上交《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czzxjk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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