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晋星申报须知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4年星级普通高中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4〕2号)有关精神,现对今年下半年晋星申报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符合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晋评资质和高一星级评估标准的二星级、三星级高中。
破格晋评的学校需按我院《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晋评、复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函〔2011〕37号,请从评估院网站“评估文件”栏下载)中规定的程序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表》(表式为2011年8月版)一式两份,表式请从我院网站的“项目公告”栏下载,下同。
2、《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学校自评表》(表式为2014年2月版)一式六份,并提供电子文本(邮箱:jsptgzxjpg@163.com)。
3、随申报材料报送规范的《2012—2013学年初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2013—2014学年初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2014—2015学年初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复印件一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统计部门经办人签字),近五年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综合督导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其它特别需要说明的简明文字材料。
4、申报四星级高中评估的学校,如系近两年实施初高中分离的,请将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相关初中和高中学校法人登记证、法人单位组织代码证、校长任命文件等复印件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审核要求
1、《申报表》、《自评表》需学校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和学校盖章,切勿遗漏。
2、《申报表》需由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中申报三星级高中的请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写明本地区常住人口数、定点普通高中总数、各星级高中分布情况、该校发展定位情况、申报材料初审意见等。
3、《自评表》所有信息均需学校直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所涉及的重要数据需认真核实(如计划招生数、实际在校生数应与报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相一致),对学校提供的不实信息和数据应予纠正。
四、网上申报
1、学校申报材料经县、市教育局审核后,请学校有关工作人员登陆“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系统”(网址为http://58.213.155.167:90/hsas/index.html,或从我院网站的“评估系统”进入)。点击该系统首页“公共信息……注册学校”,获得本校用户名(即8位数代码),再点击“工作指南”,参阅“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学校申报操作说明”等帮助文本,掌握填报要求,熟悉操作要求。
2、晋评学校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4—15日。请各申报学校注意浏览我院网站信息,并在规定时段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凡须上传的重要佐证材料应及早准备好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本(格式要求参见“学校申报操作说明”)。凡是涉及教师、学生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材料,请勿上传。
3、操作中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jsptgzxjpg@163.com)或来电咨询(025—83335272,史老师)。
五、申报时限
1、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由市教育局统一邮寄我院,无须专人专程报送。
2、邮寄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厅2609室,史根林同志收;邮编:210024。
3、晋评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均为
六、申报公示
1、申报材料报送后,请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将《自评表》(全文)分别在校园网和教育网站上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示。
2、《公示》请注明评估申报内容,以及向我院反映问题的联系方式:江苏省教育评估院,025-83335272或电子邮箱jsptgzxjpg@163.com。
七、其它事项
1、根据我院评估改进意见,申报学校无需准备反映学校面貌的电视短片,无需按评估指标整理迎评卷宗,有关原始资料请按档案管理规范存档备查,可按评估指标编制《佐证材料目录索引》。
2、申报学校需坚决遵守评估纪律和评估规范,严格执行评估纪律“五不”(不弄虚作假,不私访评估专家,不超标接待,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要求,认真配合我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机关作风建设21条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宣传和执行之职责,如有违规现象发生,报有关部门处理,并取消学校参评资格。
3、晋星学校的材料评审结果将在9月下旬及时通过《江苏教育评估网》公布,请学校直接上网查询。进入现场考察的时间一般为10月中下旬,我院将提前下发《现场考察通知书》,并在网上通知。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星级高中评估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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