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民心者得天下
悠悠历史长河,政权几多兴起,几多衰落。远观汉唐,近看民国,究其灭亡原因,无非是“失民心”三字。而我党之所以能一振臂万人呼应,振兴中华于危难中,却是因为我党得民心,是为万民所向。
何以得民心?纵观我党历史,历数自成立以来的各项政策、法规,纪律,不难发现,廉政奉公、勤政为民不仅是我党的执政特色,更成为了“得民心”的重要保障。而新四军作为抗战时期插入敌人内部的一把尖刃,更是在建立之初,就把反对腐败、纯洁队伍、勤政为民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为该军的发展和对敌、伪、顽斗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大的基础,同时也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新四军廉政文化。
何为廉政?新四军建立伊始,曾有过质疑其“中饱私囊”的声音。为了能打破谣言,迅速与群众打成一片,建立群众基础,新四军采取了公示经济的方法。例如在1940年,阜宁县东部沿海地区遭受海啸决堤,淹没农田33.4万顷,淹死民众1.5万余人,造成土地荒芜,人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阜宁人民在中共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领导人刘少奇、陈毅,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黄克诚等的关心支持下,经阜宁县参议会讨论决定修筑海堤,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担任修堤委员会主席,决定不由群众负担筑堤资金,以盐税作抵押,发行100万元公债解决。在筑堤过程中,时值梅雨季节,民工病者十之三四。特别是日军飞机不断低空骚扰,伪军、海匪到工地“扫荡”抢劫,先后偷袭杀害了海堤工程处监工员、县粮食局科长陈景石,八滩区区长陈振东,县政府科长于欣。县长宋乃德也险遭毒手。为保证筑堤,新四军第三师部队一边反“扫荡”和保护军部转移,一边抽出兵力保护民工筑堤,还在工地粮食供给困难时,将刚购进的12万元军粮全部无偿让给民工食用。经军民同心协力,终于如期将海堤修筑成功。而此次修筑海堤经费,经工程决算并公布于众,仅花费法币516986.85元,其中行政费用不到1/10,比实际所发行的65万元公债强,并于翌年由县抗日民主政府全部收回。由此可见,廉政奉公,不仅仅是指经济清明,更重要的是,想人民所想,先人民而做,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
新四军的党政建设,不仅有政策纪律约束“廉洁”,更能在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中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官兵觉悟,并且发动群众,共同监督自身的廉政建设。这种标、本兼治的廉政教育,极大提高了每个官兵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力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做到吏治清明,服务于民。
读史明鉴,从新四军的廉政建设历史中,汲取廉洁的力量,自律的力量和前行的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能不断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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