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身边典型 发挥榜样力量——我校为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颁奖
树立身边典型 发挥榜样力量
——我校为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颁奖
9月14日上午,我校举行仪式,为受到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表彰、获得“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称号、品学兼优的现高三(6)班学生刘宇欣、高三(7)班学生董颖、高三(9)班学生丁陶梦渔隆重颁奖,校长张乃宝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为引导广大中学生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和团省委于今年五月面向全省普通高中评选表彰了一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要求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三方面条件:一是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是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良等第;三是县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我校根据要求,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了5名同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受表彰的另外两名同学是:取得高考总分384分选修AA+成绩的理科状元、已被徐州医科大学录取、获得“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我校原高三(11)班学生王中毅,已被南京林业大学录取的、获得“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原高三(1)班学生王子衡。(金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