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总支多措并举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我校实行“全方位式”考察,把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群众评价等作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被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等环节,做到多渠道推荐,全方位考察。
我校坚持“无记名式”票决,在拟确定积极分子和拟接收预备党员的表决上推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我校运用“影相式”公示,要求学校各党支部在“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三个关键环节都必须留存现场照片,通过学校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对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有效杜绝新发展对象“带病入伍”。
我校还运用“跟踪式”记实,对积极分子推荐情况、支部大会票决情况等25个方面内容与发展对象每个阶段情况全程详实记录,建立跟踪记实档案,为倒查留依据;同时坚持“一事一记”,将实施环节形成的结果,准确、真实地记录到《全程记实表》中,确保层层把关,一步一审。
我校确保“终身式”问责,明确列出党组织规范19条,培养、考察人方面7条责任追究清单,为发展党员划出红线。建立“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已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退休等相关负责人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终身追究,确保擦亮问责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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