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培训材料之五:领域区分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淮安市楚州中学2018-2019学年度班主任培训材料之五 2019年3月11日
领域区分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如何培养却是一个实践难题。实际上,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有其内在规律性的。违背这些规律来开展教育,很多时候就会事倍功半,效果不佳。因此,准确把握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内在规律,是切实提升养成教育效果的关键所在。在这方面,需要高度关注的是认知发展领域理论(domain theory)对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启示。
认知发展领域理论认为,儿童在做行为判断的时候,其判断的推理方式会根据该行为所属领域的不同,呈现出不一样的思维特点。具体而言,领域理论将个体的生活区分为道德领域(moral domain)、习俗领域(conventional domain)和个人领域(personal domain)三个不同的维度。其中,道德领域主要关涉的是他者的权利与福祉;习俗领域主要与特定的社会规范有关;个人领域则主要指的是有关个体生活的某种兴趣偏好。在不同的领域当中,个体的判断推理方式截然不同。也就是说,支撑个体行为习惯的内在依据会因其所处领域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如果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过程中,不能准确地根据不同领域行为依据的不同来开展针对性的教育,那么,这势必会造成由于领域规则的误用而导致教育效果的低下。因此,需要根据各个领域的特征来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
一、道德领域中的行为习惯培养
在道德领域,个体判断一件事情的正当性,其基本依据是对他人的福祉、权利以及社会的平等、正义等方面的影响程度。凡是能够增进他人福祉、权利和社会平等、正义的行为,都被认为是正当的。反之则被认为是非正当的。这实际上表明,在道德领域,关于行为正当性的辩护,必须以他者的福祉和权利,以及社会的平等、正义为基本依据。而且,这种基于他人利益的道德辩护,是不需其他外在理由的。因此,在这一领域当中,学生所谓好的行为习惯,主要指的就是学生能够自觉地将他人福祉和权利的维护和实现,以及促进社会的平等、正义作为其行为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说,培养学生道德领域的行为习惯,重点是要帮助学生将其行为与他者和社会的利益之间建立起一种具有因果联系的意义关联,让学生能够洞悉其行为对别人福祉、权利等方面的影响,进而根据这些影响的性质来调节自我的行为。因此,学生在道德领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标志就在于,学生的行为习惯具有明显的他者利益指向。
这实际上是要求教师或家长要注意学生道德敏感性的培养,要让学生能够充分意识到他的言行举止可能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各种影响。可以说,能否增强学生的道德敏感性,是道德领域良好行为习惯是否养成的关键所在。而道德敏感性的获得,离不开学生对他人遭遇的深切理解。当前,学生道德敏感性的单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小就生活在家庭的聚光灯下,过于自我中心的教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学生对他者和整个世界关系丰富性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会容易误将自己所享受的生活理所当然化,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对他人遭遇的体验。因此,道德领域中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就必须打破学生关于生活理所当然化的享受心理,让学生从自我狭小的生活世界中走出来,与更为广泛的芸芸众生和生活百态发生关系,获得体验,形成同情心。没有对他人生活和周遭世界的体验,学生一方面很难形成对自我行为道德后果的敏感性;另一方面也很难形成对他人需要的道德敏感性。因此,丰富学生的体验,培养学生的同情心,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敏感性,是道德领域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基本路径。
二、习俗领域中的行为习惯培养
在习俗领域,个体行为的正当性源于社会规范的要求。也就是说,个体某一行为是否正当,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针对这一行为的社会规范。比如,男性穿裙子这一行为是否正当,就取决于其所处的社会是否有关于男性穿裙子的禁忌要求。由此可见,习俗领域中的行为,与他者的利益无关,只与该行为相关的社会规范有关。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成了裁定何种行为习惯为正当的关键所在。因此,习俗领域中的行为习惯培养,重点就在于帮助学生增强对某一行为规范的内在认同。只有学生发自内心地真正认同了特定行为规范,他才会在行为上自觉遵守并被内化为一种习惯。这里的难点就在于,习俗领域中关于行为正当性的规范并非天然存在,它要么来源于特定群体约定俗成的文化传统,要么则来源于某一权威人士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对某一行为习惯的违背,实质就是挑战特定行为规范本身的合法性。
实际上,在学校教育中,与特定规范相联系的行为习惯比较难以养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生往往会否认该规范本身的合法性。比如,学校对学生在言行举止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学生往往会视其为一种成人权威的控制,因而就否定了这方面的规范要求本身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培养学生在这方面的行为习惯。因此,提升规范本身的合法性,是习俗领域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关键所在。对于学生而言,规范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他们不是规范本身的被动执行者,而是规范的主动建构者。也就是说,当一项规范涉及学生利益的时候,学生应该有权参与到这项规范的制定当中,充分表达其正当的利益诉求;这实际上就是对学生的民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规范对于学生而言,就不仅仅是一种基于外部力量的外在行为约束,而变成了基于学生正当利益主张的内在要求,这样的规范对于学生而言才具有真正的合法性。
因此,要培养学生在习俗领域中的行为习惯,就要增强规范之于学生的合法性。而要增强规范之于学生的合法性,就必须对学生实行民主管理。这实际上就是陶行知所说的学生“自治”。自治表面上看是赋予了学生制定规范的自由,但是,自由恰恰是责任的根基。只有学生基于自由意志的表达所形成的规范,在学生眼中才具有其内在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学生对行为规范遵守的内在自觉性就会大大增加。由此形成的行为习惯才是一种真正内化于心的内在坚守。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必须尽量避免的事情是,不要将规范以一种强制的方式让学生被动遵守。任何在学生眼里缺乏合法性的规范,都很难真正培养起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即使学生迫于规范的强制性而被迫遵守,学生充其量也只是习得了一种应对权威的权宜之计,即表面遵守,内心反叛。这实际上与真正的行为习惯养成是背道而驰的。真正的行为习惯必须以学生内心的真实认同为前提。
三、个人领域中的行为习惯培养
在个人领域,个体的行为只关乎个人兴趣爱好,其正当性在于个体私人领域自由的神圣性。也就是说,个人领域主要指向的是个体的私人领域,在这一领域当中,个体充分享有不受外在力量干预的行为自由。比如,个体的音乐审美偏好是个人领域的事情,他完全有权利在这领域中自由选择。这实际上提示教师,对于学生个人领域的行为习惯,教师应该秉持最小干涉性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在这一领域里的自由权利。如果对学生个人领域内的行为习惯干涉过多,则存在着侵犯学生权利的风险。
这里存在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虽然总体而言,教师不应对学生个人领域中的行为习惯过多干涉,但是,在个人领域当中,事实上存在着一些对学生身心发展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习惯。比如,过多地进食甜品,虽然是个体的自由,但这的确会给个人的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必须诉诸个人领域中的审慎思维。即对于个体而言,虽然其在个人领域可以自由选择其行为,但是,由于某一行为的确会给个体带来某种伤害,因此,他必须对个人的行为选择及其后果有一种审慎的考虑,洞悉其中的利弊,从而做出更有利于其健康的行为选择。也就是说,对于个人领域中的行为习惯,虽然教师不能直接干涉,但是,教师可以凭借着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生活常识,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其特定的行为后果。通过帮助学生了解该行为对自我身心的潜在伤害,从而达到帮助学生在个人领域中对特定行为习惯的自我约束目的。简言之,对学生个人领域中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教师必须切实从学生利益出发,立足于学生自己的身心健康,才能够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这实际上对教师的教育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努力避免对学生在个人领域行为习惯方面的权利侵犯。这就要求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体私人领域的行为自由。另一方面,又要努力做到对学生个人领域内行为习惯的必要引导。学生私人领域内的自由固然需要尊重和维护,但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他们对于其个人自由的认识和行使还缺乏必要的理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培养学生个人领域内的良好行为习惯时,必须一切以学生真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帮助学生学会从自我的切身利益出发去全方位思考自我的自由。也就是说,学生习得对自我行为后果的审慎性思考,是个人领域内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关键。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不同领域内行为习惯养成的内在逻辑是不一样的。道德领域里的行为习惯培养重在道德敏感性的培育,重点是能够帮助敏锐捕捉他人的利益需求,进而通过同情和移情的方式主动调整自己的行力。习俗领域里的行为习惯养成则要突出学生对规范合法性的内在认同,关键是要采用民主管理的方式处理学生的行为习惯问题。个人领域里的行为习惯,重点是教师要帮助学生习得对自我行为自由的审慎性思考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在学生行为习惯培养中努力避免领域错位。在这方面,教师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在于,往往不恰当地将学生在习俗和个人领域中的一些行为习惯问题误判成道德领域中的问题。比如,学生不穿校服,仅仅是一个习俗领域中的规范问题,与个体道德品质无关。不能将学生这一行为定义为学生的品德问题。同样,学生将指甲染成什么颜色,也仅仅是个人领域的问题,同样与道德无关。如果不加区分地将学生在习俗和个人领域中的行为问题误判成道德领域中的问题,一方面会激化学生的反抗,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教育效果的低下。因此,教师在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中一定要具有领域区分意识,懂得按照不同领域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特点来开展相应的教育,才能真正取得教育实效。
以上关于领域区分的讨论,更多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应然,在实践层面,不同领域之间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现象。这就需要教师能够根据不同领域行为正当性的特点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淮安市楚州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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