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规 树立文明意识(淮安区交通警察大队副教导员梁永政)
遵守交通法规 树立文明意识
淮安区交通警察大队副教导员 梁永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受学校邀请,今天和大家讲一讲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今天的话题从同学们每天出门时家人的灵魂交代开始:孩子,路上慢一点啊!要注意安全啊!问题这就来了:
第一个问题:法律上的“慢一点”,应该慢到什么程度呢?
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的国家标准是25公里/小时,超过这个速度标准的所谓电动车,就是超标电动车。超标的电动车是不能驾驶的,因为安全系数极低。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同样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线的道路,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而我们走读的同学,为了赶时间,车速普遍高于规定速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第二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算得上是注意安全呢?
在这里,针对同学们的出行特点,我将安全问题分成两类:一类是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安全问题,一类是交通法规没有规定的安全问题。
第一类,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安全问题:
1.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靠道路右侧通行。在路宽7米以上的道路上骑行,离路边的距离不得超过1.5米。行人应在人行道步行;没有人行道的路段,在离路边距离不超过一米的地方步行。
2.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转弯应该让直行。比如,从学校出门,无论是左转弯还是右转弯,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左转弯进入学校的,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违反这个规则的,通常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3.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的要做到:
(1)红灯停,绿灯行。停车要停在停止线的行车方向的后方,要看清前进方向的信号灯。
(2)行人在垂直道路通行,要走直线,不要走斜线,到对角路口的,要走L型。
(3)车辆左转弯要走斜线,也就是在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直行时,也要靠右侧通行。并且要推行,不得骑行。
(5)直行通过路口的时候,请注意避让右转弯的大型车辆。按照法律规定,大型车辆应当避让绿灯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因为大型车辆有视角盲区,所以为了自身安全一定要注意避让。
(6)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淮安区每年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而死亡的单方事故有10多起、双方事故有30多起,不佩戴头盔而导致头部受伤、高等级伤残的不计其数。就在10天前的3月4日的晚上,府前路上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44岁的男子,驾驶超标电动车摔倒在路边,因为没有佩戴头盔,头部重伤,花了几万块的医疗费治疗一天后死亡。几十块钱的头盔和生命相比,哪一个更珍贵?相信大家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4.上下车、开关车门一定要从车辆的右侧开门,并且要朝后方查看,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
淮安区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因突然开车门而致人伤亡的事故。开车门的人往往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仅要赔钱,有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5.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先退到路边安全地带,再报警处理。自己没有手机的,可请求路人报警,千万不要驾车或弃车逃逸。否则,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致人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致人受伤的,要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并在公安系统中留有案底,对升学、就业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比如,2019年12月1日8时许,楚州大道华西路路口北侧,一陈姓女子与一驾驶电动车的丁姓老人相撞,造成丁姓老人受伤,送医后死亡。陈姓女子事故发生后抱侥幸心理,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仅要赔钱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她不逃逸,最多与丁姓老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类,交通法规没有规定的安全问题:
1.建议同学们在放学途中穿着有反光条或者鲜艳的衣服、鞋子。
2009年10月份,在淮流路上,有三名中学生被一醉驾男子当场撞死。这个案件当时在淮安影响很大,肇事者中午饮酒,血样中乙醇含量不是太高,但当他看到三名学生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这三名中学生衣着有一个共同特点:都穿着黑色或深蓝色衣服。这样的着装,在晚间,特别是下小雨的天气,是很难被发现的。这个案件中三名学生没有事故责任,肇事者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判7年有期徒刑。
总之,穿着深色衣服步行、驾驶自行车的风险要比衣着鲜艳、带反光条的衣着风险大很多。据统计,淮安区涉及夜间交通事故重伤、死亡的人数有80%都是穿着深色衣服的人。
2.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出行,不能听耳机、看手机,或者做其他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行为。
3.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经过路边有车辆停放的路段,一定要降低速度,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防止轿车左侧有人打开车门,要保证你的右侧龙头车把离轿车一米二以上,另外还要注意避让后方可能超车的车辆。
4.不要乘坐电动三轮车。国家相关标准中,没有电动三轮车这种车型。而且用电动三轮车载客的大多是一些老态龙钟的人,或者残疾人员。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他们,你自己放心得下吗?
2021年1月11日下午,车桥镇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自己的小孩放学,驶入路边的河中,导致两人溺水死亡。
5.出行要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出租车、公共汽车、轻轨、高铁、飞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私家车,要系好安全带。
6.乘坐车辆要尽量避免坐在副驾驶位置。因为时间关系,案例就不举了。
7.乘坐亲戚家人的车辆,一定要督促他们千万不要酒后驾驶。如果涉嫌危险驾驶的,不仅影响了他们自己,还会影响到你的升学和就业。
给大家总结一个安全原则:骑行、驾驶车辆要做到:视线不到,方向不动;对于行人来说要做到:视线不到,脚步不动。
老师们,同学们,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应尽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一份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呵护这朵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谢谢大家!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