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中学交通安全责任状
楚州中学交通安全责任状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给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了确保孩子交通安全,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安全要求的电动三轮车等车辆;
2.通过家长会、“家校通”平台、班级微信群、《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准确的放假时间;
3.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4.学校车棚免费供学生停车和电动车充电,但车辆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5.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家长方面:
1.学生上、放学期间一律不准乘座拼装车、报废车、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客运车辆和其他违法载人车辆;
2.学生上、放学期间一律不准乘坐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和非法营运客车;
3.雨雪天走读生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但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
4.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年龄不满16周岁的,严禁骑电动车上、放学;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骑快车或飞车,不准扶身并行,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如果孩子没有按时回家,及时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
7.孩子放假回家后,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放假期间,家长全权负责孩子的安全监护。假期结束后,提醒督促孩子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
本责任状自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有效。
高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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