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法学习宣传活动的
通 知
各年级、各班级:
今年五月是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税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及淮安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于五月份,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税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校要求各年级、各班级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年学生中普及税法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税收法制观念。
二、学校利用南北校区的电子LED显示屏滚动显示税法宣传标语:
1.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依法纳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4.税收连着你我他,依法纳税为国家。
5.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6.普及税法知识,树立税收法制观念。
三、学校统一印发《税法基础知识》学习材料,各班于5月14日(星期一)下午的班会课时间,以“普及税法知识,树立税收法制观念”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并开展讨论。各班需及时将主题班会图片发送到班主任联系微信群。
四、学校要求高一年级各班利用信息课组织全班学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有关网上活动。
1.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观看由国家税务总局录制的“全国青少年税收法制教育大课堂”视频课程。
2.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青少年税法学堂”栏目(https://taxlaw.qspfw.com/),了解税收知识,并学习该栏目展示的“我身边的税收故事”主题征文优秀成果。
五、在活动中要注重创新和宣传,及时组织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并对活动情况加以总结。学校也要及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区教育局。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楚州中学政教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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