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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田径场地管理规定

田径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等活动的重要场所。维护运动场人人有责,凡进入塑胶运动场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注意安全,遵守管理规定。

一、严禁翻越围栏或强行进入运动场地。校外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入场。儿童入场必须有成年人监管。

二、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内(含自行车、踏板车、轿车等),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三、严禁在塑胶道面上进行非田径运动项目,禁止挖、抓塑料粒、石英砂。拔、割人工草皮等。

四、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口香糖等杂物。

五、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如人为破坏草皮和塑胶场地等设施、设备,一律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六、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经同意后穿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者入场活动。

七、塑胶运动场应优先保证体育教学及体育训练,上课和训练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和训练。

八、不得在塑胶道面上进行铅球、杠铃、哑铃、铁饼、标枪等器械训练,以免损伤场地。跳远、跳高等项目训练应该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九、跑步时沿逆时针方向跑,并尽量使用外跑道,尽量减少使用内跑道,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寿命。

十、如在运动场内组织群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活动结束时,所有人应在组委会组织指挥下从各出口有序离开,不得推搡拥挤,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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