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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班级干部及学生会干部。

二、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德优良,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承担并完成领导和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各科成绩在班级良好。

5.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评比名额

限每班评选一人,凡本学期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流动红旗”的班级可考虑多评一人。

四、评比方法

1.每学期评选一次,学年结束时总评。

2.由班委会对照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参照评选条件,向全班学生汇报本人一学期来各方面的表现。

4.每班组成评议小组,在班主任主持下进行评议。

5.班主任与班委会把学生评议结果在班上公布,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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