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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审议学校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学校机构设置、教育教学与课程计划决定招生、招师、教师职称评聘,教职工人事调配,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等有关政策方案。

3.按规定对大型基建项目的总体规划作出决定,按规定对基本建设投资调整、投标单位确定等事项作出决定。

4.讨论审议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学校大型设备的采购和大额经费开支事项。

5.讨论研究校领导分管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6.讨论各处室、级部提出的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问题。

7.讨论报请区教育局审定的重要事项。

8.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9.讨论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议事制度

1.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参加。必要时党总支委员、有关中层干部参加。

2.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或由各处室级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提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校长意见进行安排。

3.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有关处室、级部的,可请相关处室、级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校长在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后作出。

5.校长办公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6.校长办公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报告有关部门。

7.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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