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其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
一、领导机构
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工会主席、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组长由一名副校长担任,校务公开工作组成员由各处室、部门、年级主要负责人组成;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工会组组长和工会委员组成。
二、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2.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
4.严格监督效能原则;
三、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的聘任公开;(学校办公室)
2.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 (学校办公室)
3.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学校办公室)
4.教职工的调动、聘任、职称评定、职称及晋升、工资晋级、评先争优、奖惩情况的公开;(学校办公室)
5.学校招生计划、升学情况、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教务处)
6.教职工进修、政培训、科研情况的公开;(教科处)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的公开;(政教处)
8.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9.学校基建的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的公开; (总务处)
1O.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11.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奖金分配)等情况公开。(办公室、总务处)
四、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形式:在校务公开栏、媒体、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
2.凡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让代表了解情况,组织预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
3.公开过的内容应有材料存档。
4.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制度对校务公开各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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