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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教师听课要求

一、听课对象

以学科为主,鼓励听不同学科的课,实行推门听课。

二、听课节次

每位教师周听课时不少于2节,工作5年(含5年)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少于3节。刚分配的老师跟结成帮学的导师随堂听课,原则上先听后上。

三、听课记录

要有听课日期、听课班级、被听课教师姓名、被听课教师讲授的课题,记录项目要齐全。听课认真,记录听课过程,内容记录要详细,书写要工整。听课记录中要有旁批和总体评价。

四、评课交流

听完课后,要与被听课老师及时交流,要能提出见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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