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教师听课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7] 点击数:
一、听课对象
以学科为主,鼓励听不同学科的课,实行推门听课。
二、听课节次
每位教师周听课时不少于2节,工作5年(含5年)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少于3节。刚分配的老师跟结成帮学的导师随堂听课,原则上先听后上。
三、听课记录
要有听课日期、听课班级、被听课教师姓名、被听课教师讲授的课题,记录项目要齐全。听课认真,记录听课过程,内容记录要详细,书写要工整。听课记录中要有旁批和总体评价。
四、评课交流
听完课后,要与被听课老师及时交流,要能提出见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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