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冬季三项”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大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到实处,不断丰富广大中小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精神,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全校继续开展健身长跑、踢毽、跳绳三项冬季锻炼活动(以下简称“冬季三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
二、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冬季三项”活动,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深入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重要内容来抓,密切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等工作。
2、各班级要在广泛开展冬锻活动的基础上,提高冬锻活动水平,积极组织学校组织的比赛。
3、各班级要把冬锻活动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要根据本校实际,及早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冬季三项”锻炼活动,要将“冬季三项”活动与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参加锻炼,从而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冬季三项”锻炼活动的组织与指导,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班级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冬季三项”活动的各环节之中,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活动组织工作。
四、校“冬季三项”比赛时间待定。
楚 州 中 学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