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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班主任培训材料之一:在集体中教育

淮安市楚州中学2019-2020学年度班主任培训材料之                                        2019825

 

在集体中教育

——班主任制度的意义、价值与未来可能

班主任制度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管理学生的一项基本制度,富有中国特色。长期以来,班主任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坚持班主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这一制度。

一、“班主任制度”的概念分析

班主任制度与班主任长期以来被混为一谈,明确二者的区别在研究和实践中一直未受到重视,这是导致我国班主任研究理论化水平不高,班主任实践制度化、专业化程度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班主任与班主任制度是有所不同的。班主任是教师群体中的一类,或者说是学校中的一种角色,是学校工作中的一种岗位和职务。无论是教师、角色还是职位的种类,都以人为主体,与具体的人有关。而班主任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具有“去个人化”的特质,与具体的人无关。因此,对“班主任制度”的概念需要做一番界定。

界定“班主任制度”要从分析“制度”这一概念开始。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制度是指“①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②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班主任制度显然属于教育制度的一种,因此需要进一步具体到“教育制度”。“所谓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的机构体系及其组织运行的规则。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赖以存在和运行的规则,如各种相关的教育法律、规则、条例等。”由此可见,从逻辑上讲,“班主任制度”这个概念的内涵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班主任组织体系。班主任组织不能等同于班主任群体,同时学校中实际上也不存在专门的班主任组织,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班主任组织体系”呢?我们把班主任制度作为教育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把班主任视为学校组织的一类成员,因此,所谓的班主任组织体系就是学校组织中设置、运用和管理班主任的一种结构体系。二是班主任工作规范。对照“教育制度”的定义,它应该是指学校设置、运用和管理班主任的规则。

我们再联系实际分析一下“班主任制度”概念的外延,即学校教育中哪些因素可以纳入“班主任制度”的范畴。一般而言,在学校可以以“班级”这一组织单位为界限将班主任制度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学校层面关于班主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如班主任的选聘、薪资、培训、评价等制度,相当于上文所言的“班主任组织体系”及其规范;二是班级内部的班主任制度,由于一个班通常只有一个班主任,不存在组织和结构的问题,因此班级内部的班主任制度主要指班主任在进行班级教育和管理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则。这一系列规则是规范班主任及其工作的,不同于班级中规范学生行为的规则。由此可见,上述“班主任工作规范”不仅包括学校层面设置、运用和管理班主任的规范,还包括班级层面指导班主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我们可以将前者称为“(学校)关于班主任的制度”,后者称为“班主任(班级)工作制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班主任制度”定义为:学校管理班主任的体制(体系及其规范)以及指导班主任教育和管理班级的一系列规范。

二、班主任制度的双重属性

从上述班主任制度的概念分析中,可以发现班主任制度的两大属性:一是管理属性,二是教育属性。

班主任制度的管理属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校设置、运用和管理班主任的行为是一种管理或行政行为;第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如学籍、档案、转学、升学以及日常活动、上传下达等工作,都需要班主任参与其中,而且大多数时候班主任都是重要中间人和最终执行人。我们常常戏称班主任是“中国最小的主任”,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班主任在学校行政体系中的地位——领导和管理着学校中最小的行政单位——班级。从学校管理乃至教育行政管理的整体来看,班主任就像是这一庞大系统的“神经末梢”,传达来自上级、中枢的指令,带动学校系统的“细胞”——班级——进行活动,并将班级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班主任的“主任”一职是“虚名实职”:这个所谓的主任是没有行政级别的,但却实实在在地从事着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班主任制度显然还具有教育属性。除了管理的间接育人作用之外,班主任还承担着大量直接的教育任务和职责。班主任首先是学校教师,不仅同其他教师一样要进行学科教学,还负责在一个班级内对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德、智、体、美等全方位的教育。教育部2009年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等。可见,其中大多是班主任教育方面的职责。

班主任制度的管理属性与教育属性是怎样的关系呢?简而言之,就是“一体两面”,像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一个教师以班主任身份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同时具有管理性和教育性。如,一个班主任去学生家中“家访”,既是与家长合力教育学生的行为,也是代表学校组织与利益攸关方沟通的管理行为。那么,二者孰轻孰重呢?抛开具体情境,就一般而言,因为学校的属性是教育组织或机构,班主任的基础身份是教师,因此,教育性应该是班主任制度的主要属性。

三、班主任制度的存在价值

考查一项制度的存在价值,即需阐明该制度对于社会的积极功能,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一是立足现在,历史地考查该制度的积极功能是如何形成和发展而来的;二是放眼未来,预测该制度能否在将来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所谓的“积极功能”就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因为制度是一种人造物,所以只要人对其有需要,就会将之生产和再生产出来,进而延续下去。简而言之,制度存在的基础是人的需要,制度存在的价值就是满足人的需要。

从历史来看,新中国诞生以后,自1952年开始在中小学实行班主任制度。中国的班主任制度参照的是苏联的班主任制度,同时也是对民国时期级任教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苏联的班主任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到了50年代受马卡连柯教育思想的影响得到进一步强化。苏联的班主任制度相对简单,班主任的职责主要是担任本班与外界的联系人,指导学生学习和活动,办理班务文本,呈报学生信息等。苏联的班主任开展工作依靠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比较强调学生自我组织和自我教育。“苏联以往‘班主任制’的精义,在于其‘集体主义’的内涵,它着眼于建构‘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民国时的级任教师制也称学级担任制,级任教师是相对于科任教师的概念。级任教师制成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规定中小学每个学级设级任教员一人,主要承担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情感方面的“训育”工作。上述两大历史路径,成就了今天我国班主任制度的基本传统——集体主义,塑造了今天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引导和管理学生,让学生在集体中接受教育。

未来,班主任制度能否延续下去呢?如果不能延续下去,必然有新的制度来取代。目前,教育界探讨和实验较多的可能取代班主任制度的两种班级教育管理制度是“走班制”和“导师制”。

“走班制”从形式上看是“指学生依据自己课表上的科目和时间,走到预定教室,跟随自己选择的教师和选择同一学科的同学们一起学习。”“它打破了以往以整个班级为单位的行政班授课形式,按照学生的学习需求,重新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走班制”实质上是一种教学组织形式或教学模式,与“选课制”“学分制”等共同构成一种学校教学组织制度。走班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个性选择,便于因材施教。新课程改革以来,我国许多地方和学校尝试推行走班制,称之“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需求,是促使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但是“走班制”侧重于教学管理,对于学生的道德、心理、集体活动、日常生活、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难以全面兼顾,需要与辅导制、班级活动室(homeroom)制等配合使用;而且它仅适用于中学以上阶段,流动性强不便于管理学生,对师资、教学条件、资源的要求较高。因此,目前“走班制”并没有在我国大范围推广。

“导师制”是教师与一名或一组学生结成相对固定的组合,对学生学习与生活诸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指导的制度。导师制源于高等教育,在中小学主要用于非学科教学类的教育,应用较多的有“德育导师制”“学生成长导师制”“全员导师制”等。导师较班主任在数量上大为增加,倡导“全员育人”,将更多的教育工作者,甚或包括家长都纳入导师队伍。单个导师指导的学生较班主任明显减少,有利于“因材施教”。但导师制以个别指导为主,不便于组织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因此常常结合班主任制或者“导师组”来实施。

综合来看,“走班制”和“导师制”都对学生的主体性和自我教育水平有较高的要求,使得它们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二者都长于个别指导,但拙于集体教育,决定了它们不可能完全取代班主任制度,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都只能作为班主任制度的补充。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集体主义的主流价值观决定了我们必须在集体中对年轻一代进行集体主义教育,这是当初选择班主任制度的原因所在,也是未来坚持和发展这一制度的根本依据。

四、班主任制度的未来发展

既然未来一段时间我们仍然需要坚持班主任制度,对班主任制度进行改革,使其适应社会变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便是题中应有之义。所谓改革,就是在坚持事物本质的基础上,对其不适应人的需要的方面进行调整、改变,使之在当下及将来更能彰显其性质,发挥其价值。当前,关于班主任制度的不足,陈桂生先生将之概括为:“(班主任)既作为有别于任课教师的‘德育工作者’,易生包办班级学生‘德育’的误解,又代替学生组织包办班务,从而成为有别于其他学生行为管理与指导责任制度的特殊的经验形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包办”二字。无论主动被动、有意无意,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都容易大包大揽,致使班主任工作内客臃肿、职责不清、顾此失彼。这些问题都须通过制度变革加以改进。在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班主任制度改革应强化教育性,弱化管理性。教育性是班主任制度的主要属性。班级行政管理要为班级教育服务,这是班主任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向。长期以来,班主任制度的行政色彩都过于浓厚,“管住学生”成为对班主任的基本要求,甚至成为教育学生的前提,这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班级首先应该是一个教育组织,通过构建班集体而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不仅在班级中学习,还在班级中生活,这种生活是他们未来更广阔的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准备。班主任作为教育者,是班集体的设计者和引导者,前期致力于设计、构建班集体;当班集体形成后,班主任要引导学生在集体中自主活动、自我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所区别,班主任进行的是集体教育,教育对象是学生集体,贯彻的是“在集体中教育”的集体主义教育原则。学校的行政管理,应该止于班级之上,班级内部应该实施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管理。在学校行政序列中,班主任既不是具体的领导者、决策者,也不是具体的执行者、服从者,而应该成为学校行政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学校应该回缩行政触角,在自身层面完成主要的管理工作,让班主任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对班级的集体教育。只有坚持这一定位,才能减轻班主任的管理负担,才能使班主任做好班级教育工作,才能真正突出和加强班主任制度的教育性。

其次,分散和分担现有的班主任工作职责。当前,我国中小学普遍实施的是“一人班主任制”,每个班配备一个班主任。繁重的工作、重大的责任,都压在班主任一个人身上:管理上,几乎学校所有的行政管理工作最终都要落实于班主任工作中,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而且由于管理责任的下移,班主任实际成为学校各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压力巨大;教育上,班主任除了要完成自己承担的学科教学工作外,还要负责所任班级全面的教育工作。这一制度安排的症结在于,单独一个班主任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过多。对学生进行集体教育,应该是教师集体对学生集体的教育,学校的每一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都承担着教育学生的职责。因此,班主任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式应该是尽量分散和分担现有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例如,通过加强“学科教学德育渗透”,增强学校德育整体效应,改变班主任“包办”德育的现状;通过改革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和活动,分担和强化集体教育和思想意识教育,构建“队(团)班双轨”教育机制;通过实施“双班主任制”“集体班主任制”“导师制”等,开展“全员育人”,改变现有的班主任单打独斗的局面等。

综上所述,当前和今后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不可能完全取消班主任制度;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的班级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目标应该定为构建以班主任制度为主,多种班级教育管理制度并存,以促进学生在集体中共同成长的制度体系。坚持班主任制度作为学校中班级教育管理制度的主体,适合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也有利于发扬我国集体主义的教育传统。倡导多种制度并存,尊重各地、各学校的差异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各种制度的优势,同时也为教育改革提供充分的创新空间和动力。

 

淮安市楚州中学政教处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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