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韩飞、潘爱林老师获评“市优秀班主任”
我校韩飞、潘爱林老师获评“市优秀班主任”
日前召开的淮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工作会议对近年来全市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我校高三(7)班班主任韩飞老师、高二(12)班班主任潘爱林老师因工作成绩突出,从众多申报者中脱颖而出,喜获“淮安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淮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评选与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淮安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了2017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
《暂行办法》第七章规定“淮安市优秀班主任”应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求参评人员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而且近3年来连续担任班主;二是要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全面教育、引导学生,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同轨同类班级中处于领先位置,近3年来获得校先进班集体或个人,获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3次(学期)以上;三是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积累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韩飞、潘爱林二位老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多少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辛勤耕耘。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始终坚持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在学习上帮助学生,在经济上资助学生。班级管理中,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的育人理念,用学生能够接受的制度规范学生,给予每一位学生人格的尊重。
韩飞、潘爱林二位老师取得“淮安市优秀班主任”的荣誉,不仅体现了他们自身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更是我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教育改革发展所作贡献的有力体现。(金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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