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表彰62名校园文明之星
我校表彰62名校园文明之星
礼仪春风轻拂面,文明花开香满园。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校创建市文明校园的相关精神,4月15日下午,我校为62名获得三月份校园文明之星的学生授奖。
三月份里,有着许多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活动,如周恩来总理诞辰纪念日、学雷锋纪念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世界水日等等。为了优化学校环境,净化学生思想,促使学生养成文明习惯,我校以这些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在三月份开展了“文明礼貌月”活动;以“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展楚中风采”为活动宗旨,要求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全校各班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了师生的环卫意识和文明礼貌习惯,加强了学生日常礼貌常规教育,创设了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校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以雷锋为榜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风貌的意识;净化了学生心灵,培养了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生的学习风气、文明言行、纪律保持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典型。其中乐于助人、尊老爱老、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的高一(19)班副班长骆笑秋,拾金不昧、友善待人、生活俭朴的高二(12)班学生邵艳,热爱集体、关注家人冷暖、做力所能及家务的高二(15)班副班长金洪涛,严于律己、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的高三(18)班团支部书记赵妍等62名同学因表现突出被表彰为三月份校园文明之星。
学校领导希望受表彰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希望全体同学以校园文明之星为榜样,讲文明,重礼仪,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推动我校形成崇尚文明、争做文明学生、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的良好校风共同努力。(金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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