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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

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淮安市楚州中学

关于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通知

 

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根据我校实际,经研究,自201741日至525日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集中力量整治校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工作,狠狠打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教书育人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长:武龙宝

副组长:金步兵

  员:郭家忠   孙迎春  陶月高      王佳凤

        王绍官   刘雪野  沈成云  刘从洲  白小林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1日至410)

学校政教部门联合内各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并填写《淮安区学校周边环境自查情况报告表》,并于412日前报教育局。对排摸出来的问题报告上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11425日)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交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照职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26日至515)

针对难以解决的突出的问题,在区综治委领导下,由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516日至525)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联合整治行动成果。校内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巡查频次,查找薄弱环节,提高整治效果,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要性,针对精神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政教处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上阵,主动配合,使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取得园满效果,并得以巩固。

2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淮安市楚州中学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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