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 落实“好习惯培养计划”——我校召开2021年法纪教育大会
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 落实“好习惯培养计划”
——我校召开2021年法纪教育大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落实“八好行动计划之好习惯培养计划”,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11月24日上午,我校在运动场召开2021年法纪教育大会,特别邀请了江苏沁心律师事务所冯小飞主任,作了题为“增强法纪意识,远离不良行为”的法纪教育专题报告,高一高二年级两千五百名师生聆听了这堂精彩的法纪教育课。德育处主任陈国强主持大会。
冯小飞主任以知法、守法为主线,通过翔实的事例、大量准确的数据,分析了中学生中厌恶学习、逆反心理、盲目模仿、不良嗜好、虚荣心理等几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及违法犯罪的成因,让同学们从根本上认清了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的巨大危害。这些生动的事例深深地打动了学生的心灵,让师生从中得到了启发,吸取了教训,增长了知识。他还结合学生中常见的违法犯罪案件,介绍了中学生预防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具体方法:一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二是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三是要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做了法律知识讲解。他最后希望同学们善待自己,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珍惜青春年华,自觉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整场报告,互动的形式,详实的案例,朴实的语言,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使同学们在和风细雨中增长了知识,受到了教育,因而博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最后,陈国强主任作了总结发言。他结合校园曾经发生的具体违纪典型事件,告诉同学们,各种违纪行为就在我们身边,随时都会发生,对违纪行为如果不加约束和规范,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此,他要求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因为学校纪律是学生在校内外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律是做人的底线和红线;他希望同学们以这次法纪教育大会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牢固树立法纪安全意识,学会用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知识和智慧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努力做一个有理想、存敬畏、能学习、肯担当的时代青年,为共创清静、健康、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次法纪教育大会是我校校园“好习惯培养计划——法纪、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之一,不仅深化了法制教育的内涵和形式,而且切实把学生的法纪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纪意识和观念,使同学们自觉树立法纪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