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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评选,进一步调动全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项目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

3.教育研究专著;

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5.教学经验总结;

6.教育叙事;

7.调查报告。

()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

8.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文本类)

9.多媒体教学课件;

10.校本课程教材;

三、评选的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近一学年以来,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已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如参加过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也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原则和要求

1.以学科组为单位申报。校级教学成果每年评选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当年的11月份;

2.参评的各类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楚州中学优秀科研成果参评”字样,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文本类申报要求:参评作品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正文包括:简要介绍课程开发的资源依据。课程的生成和实施过程。简要小结课程的效果或结论。

五、成果表彰

1.申报成果必须填写“楚州中学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主要材料。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的数额根据当年申报的实际情况确定;给予表彰。

 2.校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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