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1.为适应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组织开展。
3.教代会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国家、学校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4.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员工以主人翁姿态搞好各项工作。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监督,带头执行教代会决议,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5.教代会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实现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教代会代表的有关规定
1.教代会代表的条件和任期。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基本条件是:具有政治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代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反映群众呼声;具有责任意识,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水平和文化知识,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教职工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2.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人员比例组成。
教代会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人数占教职工总数2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占50%以上,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3.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方案(包括代表总数、构成、选举单位的划分、名额分配和选举的方法、步骤等),由学校党、政、工、团一起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代会条例和有关规定,使大家提高认识,增强民主意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为选好教代会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3)各选举单位按选举方案的规定,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4)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由工会初审后报校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
4.教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行使选举权、表决权,有被选举权。
(2)在教代会上有提出方案、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在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对学校各部门工作和负责人提出批评建议。
(4)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5)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因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占用工作时间,须按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5.教代会代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6.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工会组织要提高教代会代表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正确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组织学习学校管理的专门知识以及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一些专门知识等。有针对性地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知识竞赛等。
7.教代会的活动制度:
(1)制定教代会的工作和活动纪律,建立必要的考评制度。
(2)建立教代会代表的表扬、奖励制度,以激励代表们主动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和活动。
(3)建立教代会代表资格的管理制度。①教代会代表在本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一般予以保留;②教代会供表因退休、离休或调出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③教代会代表触犯刑律者,应立即取消代表资格;④教代会代表缺额严重需要补充,按教代会代表产生的民主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吸收和委派;⑤教代会代表不能正确行使代表权和不能履行代表义务以及严重损害国家、学校和教职员工利益,违法乱纪的,原选举单位有权撤消其代表资格。具体程序是:根据教职员工或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提出撤销代表的请求;校工会及时调查核实后,提交原选举履行撤销手续;召开原选举单位教职员工会议,报告撤销代表资格的原因后,交教职员工讨论,并允许被撤销人申辩,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半数以上教职员工同意撤销方为有效,表决结果及时上报校工会。因上述原因造成代表缺额的,应及时按民主程序补选,补选后报校工会备案。
三、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自身组织制度
(1)教代会制度与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任务、职权相同。
(2)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一到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3)教代会必须按期召开和换届,不得无故拖延。若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教职工代表的提议,由学校工会召集党、政策、工、团联席会议,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会议。
(4)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决定,必须经过全体教代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教代会可根据会议任务的需要,邀请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部分离退休教职员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大会主席团成员。如因工作需要,可受聘参加教代会专门小组工作。
2.教代会主席团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的构成。主席团成员应由教代会代表中的教师、职工和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代表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主席团成员的半数,主席团成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而定。
(2)教代会主席团组建程序。事先由校工会在认真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进行协商,提出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后,在教代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3)教代会主席团的任务。主席团为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其任务是: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讨论意见;研究大会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草拟大会决议;协调、处理会议期间发生的问题等。
(4)教代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度,由执行主席轮流主持会议。大会秘书长由当选主席团成员的校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席团会议的召集工作。
3.教代会专门小组的组织制度
(1)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教代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规章制度、评议监督、生活福利、提案审查等。
(2)专门工作小组的组建。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人选应在教职员工代表中提名,组长由本组推选。
(3)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是:素质高、有群众威望、又具有所分工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经验。提案审查小组可由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组成。
(4)各专门工作小组的职责:①经常了解教职工对学校各项主要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举措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负责审议提交教代会的有关议案,为教代会行使有关职权提供意见和建议;②根据教代会授权,处理本专门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③检查督促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的教代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④及时向教代会报告本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接受校工会对本小组工作的安排和指导;⑤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教代会代表团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代表团的组建。按教代会代表所在工作单位或教研组分别组建,各团推选负责人一人,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2)教代会代表团是教代会活动的最基本组织单位,其在教代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①组织本团教代会代表出席教代会;②协助所在单位安排好大会期间的工作;③组织好本团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积极征求、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④参与教代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制定和修改;⑤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教代会代表团也可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单位。其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①向本单位教职员工传达教代会精神,协助本单位制定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的措施,引导教职员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②积极组织本单位代表和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安排的民主管理工作或活动;③征集教代会提案,对本单位教职员工提出的提案进行初审,并拿出初步意见,对其中属于一般意见和建议的交给学校行政部门解决,需要研究立案的问题,上报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审查小组;④开展本单位日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⑤接受教代会、校工会交办的其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⑥组织本团教代会代表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民主管理的知识,不断提高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
5.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支持下,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代会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代会实施细则;
(2)起草召开教代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的规定组织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主持教代会的筹备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主持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应办事项;
(4)教代会闭会后,组织和督促教代会精神的传达和宣传,发动和组织教职工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开展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
(5)对教职员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教代会代表的政策、法律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
(6)指导教代会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小组积极开展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定期检查指导代表们的民主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7)健全和完善教代会日常工作制度,做好教代会文书档案工作;
(8)积极依靠党组织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和活动情况,定期和学校行政领导沟通情况,争取行政的支持;
(9)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控告,维护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10)组织学校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教代会的工作制度
1.教代会筹备工作制度
(1)校工会负责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经与党组织和校长协商同意后确定,方案应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中心议题、主要议程、会期、规模及筹备事项。
(2)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做动员,党组织讲意义和要求,校长明确意见、态度,号召大家积极献计献策,在全校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3)工会和各专门工作小组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方案,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对所有意见、建议和方案进行初审,统一认识后分别做出处理意见,与校长和党组织协商确定提出教代会的议案。
(4)准备好教代会必需的主要文件和资料。
2.教代会预备会议制度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全体教代会代表出席会议,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2)会议的主要任务。①听取校工会关于召开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②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③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④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议程安排;⑤讨论决定大会的其他事项。
3.召开教代会期间的工作和活动制度
(1)会议领导制度。正式召开教代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团中的成员轮流担任,负责主持会议。
(2)主要程序规定。①大会执行主席核实代表人数并宣布开会。②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行政部门有关领导作的专题工作报告、工会主席作的教代会工作报告和各专门小组审议、审查的有关方面的报告。③决定教代会的组织机构和组成人选。④讨论通过教代会决议,即对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有关事项以及贯彻执行的工作任务均做出决议。
4.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形成和修改制度
(1)对重大问题和重要提案需教代会通过并做出决议、决定的,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认真修改,直到代表们的认识和意见基本一致后,再由代表们进行表决。
(2)教代会进行表决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通过的方式,可作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三种表示,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形式的决议、决定方为有效。对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表决,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表达教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
(3)凡经教代会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未经教代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更改。
(4)定期向工会汇报工作计划,教代会召开时,要向教代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制度
(1)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教代会负责,接受工会工作检查和指导,明确本小组工作范围,制定工作细则。
(2)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小组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有计划开展,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参加行政部门召集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定期向工会汇报工作计划,教代会召开时,要向教代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6.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的时间。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有需解决和确定的重大问题,可以随时组织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和确定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以及教代会召开的时间、议题、选举工作等。
(3)会议的主持和参加人员。会议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参加的人员除教代会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外,必要时可邀请党政负责人和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4)会议决定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要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制度。
(6)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教代会报告,提请确认。
7.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1)提案的征集制度。在每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学校要大力宣传发动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政议政。各代表团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职工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提交的提案要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写统一印制提案表,交所在的代表团进行初审和筛选。
(2)提案的审查整理制度。一是各代表团初审后的提案全部交教代会提案组进行统一审查;二是提案组对收集的所有提案经审查后,进行归纳、分类、统计和登记,对内容相近和相同的提案加以归并,以便集中处理;三是提案组和审查提案时,对每个提案分别拿出应予立案、暂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初步意见。
(3)提案的处理制度。①提案组向党政工领导和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提案收集和审查情况,统一拟定提案处理意见,研究协商立案的建议;②由提案组成或工会在教代会预备会上作提案收集、审查报告,并由会议讨论、修改和通过;③对内容重要、教职工反映强烈的提案,由工会向教代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提出审定后,再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依法审议、表决形成决议;④对属于学校行政工作的意义、建议和一般性提案,交校行政由校长明确责任部门和解答处理的期限;⑤提案处理结果的公布。提案处理完毕后,由工会或提案组采取文字或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布,使全体教职工明白、清楚和理解,同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情况的意见,尽量达到其满意。对暂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要做好提案人的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
(4)提案落实和检查督促制度。①教代会期间和闭会后,工会、各专门工作小组和校行政等都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②若落实提案中遇有实际困难,受理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汇报,由行政领导采取措施解决;③每次教代会都要听取校行政领导和专门小组关于提案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8.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1)教代会工作汇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对校工会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工会关于教代会工作的汇报。工会一般每学期向学校党组织或党政领导至少汇报一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情况。若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工会应事前请示报告,事后要向上级工会和党组织进行汇报。
(2)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由学校党组织主持会议,共同研究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若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以便共同采取对策,使之及时、妥善的解决。
9.教代会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教代会的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由校工会设专人负责。教代会各专门小组要明确一人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及时交到校工会建档、存档。
(2)教代会建档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教代会工作的文件;历届教代会代表名单、主席团名单和各专门小组、代表团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安排及变更情况;历次教代会的文件、讲话、记录等;工作联席会议和各专门小组、代表团(组)的工作、活动记录;历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情况记录;有关教代会的调查报告、总结材料和工作报表等。
(3)教代会所有材料要分类造册,按学校统一要求建档。由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或交学校档案统一管理,以便查阅使用。
五、教代会的职权
1.审议建议权
(1)主要内容。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校经费和自筹资金使用方案等重大问题。
(2)一般工作程序。①校长应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一周前,以书面报告或其他形式,公布决策的意向、目标、依据和措施;②由工会组织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校长的意向进行专门研究,通过代表发动教职工献计献策,为完善校长的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③校长在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实、修改、完善报告;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召开教代会,校长做工作报告,由代表们讨论、审议报告,提意见和建议,或做咨询性发言,校长应予以答辩和补充说明。校长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按代表们的意愿做出决策;④教代会对校长的决策报告做出实施的决议,其内容主要是:对决策报告进行客观正确评价,向校长和行政提出实施决策的建议,号召全校教职工为全面实施决策目标而努力奋斗。
(3)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①若讨论审议校长决策报告代表的意见较多,分歧较大,或意见发表不充分,教代会可以延长会期,也可以暂时休会,待报告再次修改后,教代会继续开会,直到代表们的意愿充分表达,或代表们与校长的认识趋向一致为止。②教代会对校长的最后决策如有不同意见,仍可提出建议,也可报上级工会,但必须先按校长决策执行。
2.审议通过权
(1)主要内容。教代会依法审议通过学校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教职工道德规范要求、教职工纪律规定、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一般工作程序。①校行政对提出上述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应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一周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全体教代会代表,代表征求所在单位教职工意见后反馈给工会或提案组;②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跨年度取教职工群众意见,特别是代表们的意见;③工会或提案组将意见归纳后向校行政或党政工联席会议进行反馈,通过讨论、研究取得统一认识后,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然后正式提交教代会审议;④召开教代会,由校长就有关方案作关于制定、修改和补充的说明,然后由代表们作咨询性或表态性发言,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表决;⑤教代会通过有关方案,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3)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①教代会代表对提案的意见比较分散的情况下,不应急于表决,应反复讨论,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行表决。②教代会对提案表决时,达不到半数以上代表同意的即为否决,凡经教代会否决的方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强行实施。③教代会代表在行使否决权时应当慎重,要注意将对某些方案的全部否决和以个别条款的否决区别开业。对议案个要款有不同意见是行使否决权,还是行使通过权,应从大局利益考虑确定。④凡被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提案,代表们不论行使决定权还是否定权,都应该无条件的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⑤教代会单方面修改的有关议案,未取得校长的同意,也不能实行。
3.审议决定权
(1)主要内容。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2)主要工作程序。①教代会召开前,校长就教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即上半年度的具体开支、结余、本年度经费来源、预算总额、开支项目等)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解决安排和处理情况首行向教代会专门小组通报,并在教代会召开一周前,将议案交教职工代表;②召开教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和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来收集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③在广泛听取代表、教职工群众意见提交教代会审议决定的基础上,工会主席先作有关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的说明,然后由代表们讨论审议,最后进行表决决定,并做出相应的会议决议。
(3)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除遵从审议通过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外,校长如对教代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复议后仍意见不同,校长应先按教代会决定执行,同时可报告上级主管机关。
4.评议监督权
(1)主要内容和形式。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其有效形式就是通过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评议学校工作(简称“双评”)来体现教代会实施民主监督权。因此,“双评”工作必须形成制度,每年至少一次。
(2)“双评”工作的一般程序。①召开党政工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统一研究部署“双评”工作,明确“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评”活动的实施方案;②召开教代会扩大会议或全体教职工动员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公开评议工作的政策、内容、重点和方法;③在相当于动员会规模的会议上,校长做学校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校级干部分别做述职报告,学校工作总结报告和个人业绩述职汇报均必须认真准备,内容充分,实事求是;④组织评议。先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评议,代表们注意收集本团教职员工的意见,同时可以由工会安排进行书面测评,然后召开教代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可以列席会议,代表们带着各代表团的意见对校级干部分别进行面对面的评议,或进行对话;⑤“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各团收集整理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校领导班子,之后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出整改措施;⑥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总结“双评”工作,必要时,教代会可根据主管部门部署,讨论通过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奖惩或任免的建议,评议工作结束后,教代会评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管理的依据并将结果复印后交学校存档。
⑶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①被评议干部应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每次“双评”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走形式,应讲究实效,科学安排时间,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②评议学校工作和校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原则;③被评议干部要耐心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做到边评边改或限期整改,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解决的问题要解释清楚,求得理解;④被评干部确实出现较严重问题时,需要组织纪律处理的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不要盲目通过教代会进行处理。
5.民主荐举权
⑴主要内容。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干部。
⑵一般工作程序。①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建立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推荐或选举干部的方案;②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宣传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干部的目的、意义、条件和要求;③按教职员工意愿进行民主推荐,经自下而上反复酝酿,结合自我推荐,领导小组按差额比例或其他有效方法初步确定推荐人入选,然后通过教代会直接投票推荐,也可由教代会先听取被推荐人业绩汇报后再进行推荐,将推荐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或候选人;④若需要正式选举干部,再召开教代会,由教代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上要由代表们向候选人提问,候选人当场答辩,然后由代表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上岗。
⑶需要注意和说明的问题。①教代会在推荐或选举干部时,一要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②教代会推荐或选举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会员福利
1.校工会应积极开展教职员工身心受益、喜欢爱好的文体活动,如棋类、扑克、歌咏、舞蹈、体育、演讲等活动,并积极配合、支持、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参与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2.校工会应及时开展“五必访”活动,即:教职员工有病必访,同志间发生矛盾必访,家属病亡必访,夫妻纠纷必访,教职员工家发生天灾人祸必访;并做到“三知道”,即:教职员工有喜、丧事知道,教职员工有困难知道,教职员工有情绪知道。及时组织人呐喊前往贺喜排忧,积极主动地帮助教职员工做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帮教职员工排忧解难,探望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行政对离退休人员实行教师节、春节慰问。
4.校工会应建立困难教职员工档案,坚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不断推进“送温暖”工程。
七、工会活动
1.每年教师节前要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由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以促进全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2.每学年举办一期由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组成的学习培训班,请上级工会领导授课、讲座,学习工会工作的基本知识,以便提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的管理业务水平。
3.工会小组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小组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解除教工思想包袱,增进组内同志之间的团结,增强组里的凝聚力。
4.工会小组坚持和不断完善“一帮三互助”制度。做到有思想问题和生活困难及时向组织汇报,大家伸出友爱之手一起帮;政治学习互助,教学技能互助,新老教师互助。
5.校工会每学年组织一次评选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活动,将根据有关文件和工会工作实际,制订出评选考核评分细则。
八、附则
本细则由楚州中学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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