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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教师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履行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此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并作进一步处理。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学生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承担责任。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谩骂或驱赶学生,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5.注意学生的思想表现和身体状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并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班主任签字或校方开出的三联单假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7.重视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阻止并联系班主任,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学校。

8.教师在校园内任何时段、任何场所一旦发现学生争吵、打架、斗殴或做危险性的动作、游戏、玩危险性的玩具都要及时制止,并向值班领导报告,避免矛盾冲突升级和危险加剧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

9.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力处置并及时上报学校。 

二、安全工作的考评

1.本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对教师绩效考核、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学校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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