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人才大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各驻淮高校:
为构建能够立体化反映全市各类人才综合信息的大数据库,全面动态掌握全市优秀人才情况,切实提高人才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经研究,决定开展人才大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市管企业、事业单位、驻淮高校在编在职人员及各类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人员:
1.50周岁以下,现任正科职级(或相当于正科职级)以下职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
2.获得过“淮上英才计划”、“533英才工程”(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省“双创计划”、第四期和第五期省“333工程”等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创新创业人才(教师和医生群体只填报符合该条人选);
3.驻淮高校院所5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技术人才;
4.近几年全市统一招聘的储备培养人才;
5.其他本单位认为特别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大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把信息采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安排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做到应报尽报。
2.强化研判。在采集相关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涉及各类评价的内容,要结合平时考察考核、工作实绩、综合表现等情况,按照填报要求,对各类人才有关信息进行综合比较研判,客观准确地作出组织评价。
3.加强保密。人才相关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研判内容,要注意信息保密,不得外传。
4.及时报送。请各县区、各单位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上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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